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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社会福利院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1-01-29 09:01:55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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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新社会福利院项目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政数监管函〔2020〕6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王借岗南侧,张槎西路以南、季华北路以西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佛山市新社会福利院项目,拟建设内容包括老年人福利设施用房及儿童福利设施用房两大部分。总用地面积349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1802平方米,包含老年人服务设施用房42400平方米、儿童福利设施用房14632平方米,值班备勤宿舍5810平方米,地下建筑15960平方米,风雨连廊及架空层3000平方米。建设总投资为51340.2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为42329.17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和既定发生的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完成所有工程结算审定备案为止。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含审核设计概算并协助招标人及工程设计单位向佛山市财政部门申报项目概算等),审核前期服务费用(含勘察服务费、设计服务费、监理服务费等);对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按同档次对比原则,通过查询造价信息、询价等方式进行审查、补充及完善并提交书面报告;审核施工图预算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审核主要材料数量、清单及单价,审核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结算条款或特定条款,解答招标疑问,复核中标候选人经济标并提出分析报告(包括对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分析等)(如有)、复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工程量偏差等问题,复核合同清单价款、审核设计变更和签证,复核进度款的工程量,复核进度款,调研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审核工程结算报告,编制采购项目(含政府采购类项目)的预算、审核采购项目(含政府采购类项目)的结算及复核进度款,计算施工定额工期,根据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按季度提供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的每季度的主要材料价格对比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主动、及时地发现并汇报可能影响投资的事项,并提出相关改善建议,达到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如需),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相关成果文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及造价咨询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

招标控制价为¥4343756.20元。

2.4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所有内容及工程结算审定备案为止。

2.5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酬金收费折率不随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6 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资质类别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7月至202012)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12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8.6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开标地点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311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311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潘工                    联 系 人: 李工、陈工           

电    话: 0757-82305521           电    话: 0757-82298632        

传    真: 0757-82299688           传    真: 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djzx_tzk@126.com        电子邮件: gddz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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