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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地基及基础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03 14:06:23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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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资函〔2019〕132 号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部分招标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基及基础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湖涌片区禅港路以北、弘德北路以东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 252558.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83538.07㎡,地下建筑面积69020.33㎡,包括医疗综合楼(含急诊医技和病房楼、门诊、眼科、科研行政楼)、感染楼、宿舍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高压氧舱、衰变池、停机坪和地铁联络通道及室外配套道路、管线、园林工程等,其中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241865.38㎡(地上20层、地下2层)、感染科楼建筑面积3283.11㎡、宿舍楼建筑面积5926.22㎡、液氧站建筑面积171.14㎡、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015.55㎡(地上1层、地下2层)、高压氧舱建筑面积297.00㎡。

2.3 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内容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地基及基础检测及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地基及基础检测、污水处理站基坑检测;由建设工程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其他主管部门要求的不在服务范围内但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检测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项目;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等;在检测服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必须通过监督主管部门认可的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招标控制价:5423905.00元。

2.4服务周期:本项目地基及基础检测工作需分批次进行,与本项目各单体的施工进度相匹配,具体服务周期如下:

本工程的医疗综合楼地基及基础检测工作在接到招标人书面开工通知后3天内安排进场检测,其中医疗综合楼急诊医技和病房楼部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门诊、眼科、科研行政楼部分应分别在具备检测条件下12个工作日完成检测;其它各单体建筑感染楼、宿舍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高压氧舱、桥梁、道路地基及基础检测以及污水处理站基坑支护检测,应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因设计需要则先提交可供前期设计的参数资料给招标人。

2.5承包方式:固定单价包干。

2.6质量要求:

2.6.1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当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2.6.2 配合本项目参建单位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内容,且可进行≥3500吨单桩竖向抗压静荷载试验);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的认证范围应涵盖: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低应变检测、钻芯、声波透射);

(3)需符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动广东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粤建质函[2018]1252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佛山市检测监管平台的企业。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资质类别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建筑工程检测机构)

4.3.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省级(或以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检测员证书。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0年12月至2021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0603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07020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07020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谢工                    联 系 人: 李工、陈工           

电    话: 0757-82137731           电    话: 0757-82298632        

或0757-82305865       

传    真: 0757-82299688           传    真: 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djzx_tzk@126.com        电子邮件: gddz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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