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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设计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1-10-09 17:10:10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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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设计咨询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设计咨询

2、招 标 人: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4、项目概况:美碧大道位于顺德区北滘镇机器人谷片区,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美的大道隧道,东至群力路,途径北滘镇林头片区、群力围北片,下穿广珠西线城际轨道。美碧大道为新建工程,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基标准宽度为50m,双向八车道布置。本项目全线设计速度60km/h,路线全长为3.489km,含跨越潭洲水道大桥1座,其余河道小桥3座及箱涵1座。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照明及变配电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其它等工程。

5、招标范围主要包括:

(1)针对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设计咨询,对设计单位提供咨询并对其设计活动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工程的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从技术监督管理方面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对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和质量进行控制,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向建设单位提交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文件的设计咨询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预算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对设计过程检查和记录工作质量缺陷,提供设计验算结果,对优化设计方案,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提高设计质量,确保工程安全等提出优化建议。

(2)对下穿广珠西线城际轨道的方案及相关专项报告进行设计咨询,对涉轨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设计咨询,为招标人提供涉轨相关合理化建议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涉轨审批事宜。

6、设计咨询服务内容包括:投标人应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广东省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化指南》的通知》粤交基〔2014〕1023 号、《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政策、规定、设计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技术文件及有关项目的评估报告、评审报告及其它审批意见等资料,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修编)、技术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含修编)、市政管线综合设计、设计专项方案(如有)以及以上阶段的概算、预算等内容的咨询审查,提交设计咨询审查报告(咨询包括评审前咨询、评审修编后咨询)。

7、设计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100.00%。

8、服务周期: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两阶段。设计咨询服务采用平行咨询方式,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及时递交咨询意见。根据设计进展情况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等设计咨询,分阶段以书面形式提交咨询报告,具体为:

(1)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含修编)及相关资料全部提交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该阶段设计咨询审查报告15份。

(2)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及相关资料全部提交之日起15日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该阶段设计咨询审查报告15份。

9、承包方式:本项目按设计结算金额计算,并按中标人投报的固定下浮系数下浮,结算价与合同价取低值 。在合同实施期间,中标人投报的固定下浮系数不随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10、质量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适用于本项目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独立开展本项目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数据客观、公正、准确。成果报告须达到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相关规定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11、设计咨询成果:中标人(设计咨询单位)应做好质量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作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完整的成果文件的编制、复核、审核、会签和批准制度,明确各阶段的责任人,应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双方商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并对成果文件质量负责。成果文件质量应达到合格水平。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勘察设计”的中标单位及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咨询投标。

6、投标人在最新发布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含无最新年度而上一年度有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在最新发布的佛山市公路工程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价为D级;初次进入广东省的投标人,在最新发布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设计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

注:对于初次进入我市的投标人,按照佛交〔2020〕24号文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三)公路设计企业初次进入我市级行政区域时,由信用评价服务机构按照以下原则初定其信用等级,并在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该公路设计企业初始信用等级,该信用等级的有效期从认定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发布之日止:2.没有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等级的,按B级认定”,其他情况按佛交〔2020〕24号执行。

 

三、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不设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10月19日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小姐,0757-29878058。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李工,0757-82298632。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以上文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或U盘(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投标文件电子版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如有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的内容为准。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字或签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版装在另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报价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固定下浮系数和投标总价的方式填报,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在投标报价函中填写。其中:

1.下浮系数=(企业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2.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947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柒仟元整)。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100.0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投标单位应自行权衡投标风险,决策是否参加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的异议

3.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设备、软件、管理、办公、交通、物耗、利润、试验、保险、税费(含二次税)、风险、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监测、测量、分析研究、成果文件编制出版费及其它履行本项目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和利润,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七、评标办法

1、收标

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代表签到。

2、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相关内容。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3、评标、定标环节

3.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2、定标环节:

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项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M=N-100 ×│P-Q│/Q×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30分;

P(元):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取所有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参与评标基准值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大于或者等于7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为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4 ;当P<Q,F=0.2 。

【注:

1、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2、除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计算范围: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总价≥项目招标控制价的85%。投标总价小于项目招标控制价的85%时则不能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均小于项目招标控制价的85%,则评标基准价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85%。】

30分

企业资质

投标人企业资质: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得10分;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的,得5分。

【注:其它情况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10分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情况:

(1)同时具备上述三项认证证书的,得10分;

(2)只具备上述三项认证证书中的两项的,得6分;

(3)只具备上述三项认证证书中的一项的,得3分。

【注:1.本项累计最高得10分;2.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10分

企业类似项目经验、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承接过的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市政道路(或公路或桥梁或隧道)设计或设计咨询业绩的,每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协议书(须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合同签署页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前述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

30分

投标人拟本项目服务团队

对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的情况,含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服务团队人员(包括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0-8分;良:7-5分;

中:4-2分;差:1-0分。

【注:(1)提交相关人员证明文件,包括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同类项目业绩或相关经验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2)须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即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10分

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设计咨询服务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0-8分;良:7-5分;

中:4-2分;差:1-0分。

【注:无此论述的,得0分。】

10分

合计

100分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评审得分(投标报价除外)=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3)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4)招标人在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5)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如有)。若出现投标总报价与依据投标下浮系数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投标下浮系数为准修正金额报价,但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下浮系数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应以金额报价为准修正下浮系数。

(6)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结算方式:

(1)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的计算公式为:

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设计咨询服务费费率(6.5%)×70%×中标固定下浮系数×总体考核等级

注:①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本项目设计费结算价为按“机器人谷片区交通提升工程—美碧大道设计合同”约定下浮后计算确认的金额。

②总体考核等级=初步设计考核等级×45%+施工图设计考核等级×55%

(2)当按上述(1)计算的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设计咨询服务费中标合同价,则以设计咨询服务费中标合同价结算;中标合同价=设计咨询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中标固定下浮系数。

当按上述(1)计算的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设计咨询服务费中标合同价,则以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结算。

(3)中标人需在项目资金落实或财政资金拨付到招标人账户,且项目开工后才能按以下相关条款申请办理请款。

 

2、支付方式:

①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初步设计咨询报告(初步设计专家评审前咨询报告)并经招标人审查批准后,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招标人完成相关请款手续后30天内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20%乘以对应考核等级。

②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初步设计咨询核查报告(初步设计专家评审修编后咨询报告)并经招标人审查批准后,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招标人完成相关请款手续后30天内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20%乘以对应考核等级。

③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前咨询报告)并经招标人审查批准后,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招标人完成相关请款手续后30天内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20%乘以对应考核等级。

④中标人按要求提交了施工图设计咨询核查报告(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修编后咨询报告)并经招标人审查批准后,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招标人完成相关请款手续后30天内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合同价的20%乘以对应考核等级。

⑤施工图设计通过批复后,具备结算条件的,向招标人提交情况报告,经招标人审核通过,且招标人完成相关请款手续后30天内支付设计咨询服务费余款【即设计咨询服务费结算价-已支付款项-其他扣罚款项(如有)】。

设计咨询服务质量考核及考核等级详见《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设计咨询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佛交【2011】302号。

注:每笔款项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合同乙方名称一致。否则,招标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中标人应理解本工程付款的相关程序,因招标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招标人付款时间为向财政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办理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财政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的时间。因财政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招标人逾期付款的,招标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具体资金下拨时间按财政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支付进度为准。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2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成果归属:

(1)本合同项目的一切咨询成果的版权等所有权益归招标人所有。

(2)中标人为本项目服务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都必须取得合法的授权,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应由中标人承担。如中标人由于为本项目服务使用的或准备采用的任何专利、版权、设计商标或名称及其它受保护权利的行为而引起的所有索赔和诉讼的费用都应由中标人承担。此外,中标人还应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损坏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和其它开支。上述应由中标人承担的所有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相关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计费类别“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具体费用最终以实际中标价格计算确定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范本

3、《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设计咨询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佛交【2011】302号

 

招标人:广东顺铁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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