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交通集团境外债券承销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2-07-21 16:07:56 阅读量: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佛山交通集团境外债券承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交通集团境外债券承销服务 项目编号:G220601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性质:国企采购 二、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 招标项目预算金额:365万美元 招标项目最高限价:承销费用最高限价为承销费率0.6%,其他中介机构费用最高限价为65万美元。 招标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佛山交通集团境外债承销服务,通过招标选取一名全球协调人(可联合体)作为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服务机构,具体内容及需求详见第二章“项目需求”。 注: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投标及报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对所投标的工作内容不得自行调整。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联合体投标,指牵头全球协调人)必须在境外有分支机构或同一集团公司下实际控制公司,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联合体投标,指牵头全球协调人)必须在境内有分支机构或同一集团公司下实际控制公司。 3.2 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指牵头全球协调人)必须具备境外债券发行的承销商及评级顾问资格且必须具有以下①或②或③项资格:①香港金融管理局或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证券交易和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牌照;②具有澳门金融管理局颁发的债券承销业务牌照;③新加坡金融管理局颁发的新加坡资本市场服务可许证(CMS)(提供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如有联合体投标,指牵头全球协调人)必须具有至少1项2019年以来在境外市场以全球协调人或联席簿记管理人成功注册发行过的4亿美元(含4亿美元)以上额度的债券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含合同首页、签署页等合同关键页),或“彭博”数据截图,或发行说明书(OFFERING CIRCULAR)(相关证明资料至少包含以下信息:投标人在项目中参与的角色、发行人名称、发行总规模、发行时间、债券期限)。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主体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3.5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3.7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在资格声明函承诺)。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少于 2 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3.8.1联合体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全球协调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境外机构若无公章,由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全球协调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服务费的支付。 ⑤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7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起至2022年 7 月 28 日17时 30 分止,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4.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4.2.1现场获取:投标人需凭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境外机构若无公章,由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登记资料,在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段内的非节假日工作时间前往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三楼))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2.2线上获取:投标人于获取时间内将登记资料的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dz15@126.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完成投标登记确认后将向投标人发出项目相关资料。 4.3登记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境外机构若无公章,由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是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已办理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本项目不组织现场勘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 8 月 11 日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11 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5.3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8 月 11 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 6.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6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6.2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6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dz.winhui.com.cn/ 八、联系事项: 招标人:佛山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46号信保广场北塔38楼 联系人:张亮欣 联系电话:0757-2999894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楼三楼 联系人:李尚强 陈曦 联系电话:0757-82298632 电子邮箱:gddz15@126.com 邮编: 528000 九、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发布人: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2年 7 月 21 日 疫情防控提醒: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三、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2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四、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应时刻关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信息,并以最新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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