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023年电梯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8-11 17:08:51 阅读量:
2022年-2023年电梯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2023年电梯维保项目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3、招标内容、需求:对园区内电梯进行维保工作,具体内容、需求详见本招标公告及附件《2022年-2023年电梯维护保养项目需求方案》。 4、服务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佛山新城,具体地点以招标人指定为准。 5、服务时间:暂定16个月,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实际服务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服务期间需提前终止服务的,招标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中标人,服务终止后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即本合同终止。 6、招标控制价:¥1,125,232.00元(含税),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金额(招标控制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投标人须对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其中应该包括:乘客电梯B级(或以上)和自动扶梯B级(或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应包括: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自动扶梯等相关内容】,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8月22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吉祥道10号北门佛山市新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联系方式:0757-29398199。 3、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出示以下资料给招标代理进行核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如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0757-82629337 电子邮箱: gddz36@126.com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编:528000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的内容详见附件《投标文件索引表》。 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以光盘或U盘为载体,文字部分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须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本、副本与投标文件电子版可分开密封,也可全部密封在一包内,封口处盖公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报投标报价金额的方式(投标报价金额须报出含税报价、不含税报价、税率和开票税目),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投标承诺函中填报(投标报价金额单位为元,填报至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第三位作四舍五入处)。 2、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规定的内容,根据企业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本项目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时视为已将缺漏内容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公告等)、服务期要求、款项支付、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的异议。 4、报价为电梯全包服务,必须包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费用、电梯年费(质检年审)费用、保险费用、检测检修费、因电梯保养问题导致电梯复验的费用、日常耗材及软硬件设备的主材费用、维修费(含电梯主机、钢丝绳、轿厢、相关型号电梯电路板、元器件、空调、显示器、零配件等所有部件)、培训费、管理费、办证费用、驻场人员的人工费(含星期六日及节假日加班、24小时值班、基本工资、津贴、特殊情况所需支付工资)、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5、投标人一但中标,须按照中标金额提供并完成本项目要求的所有工程或服务,不能随意放弃中标资格。如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按招标人相关制度执行。 6、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采用定额收费,为¥4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若本项目出现招标流标,后续确定中标人后中标服务费调整为¥5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投标人投标报价成本内,但不单列,投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六、评标办法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公告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6)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定标环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 2.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公告的实质性要求。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2.2定标环节: 2.2.1采用综合评分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1)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满分值:28分)
(2)技术部分评审标准(满分值:22分)
(3)价格部分评审标准(满分值:50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经报价评审的最低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各有效投标人的价格评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①经报价评审的最低报价=满分50分 ②其他投标报价得分=(经报价评审的最低报价/该投标人经报价评审的报价)*50 ③报价得分以“不含税总报价”为计分基础。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评审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除外)=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评委评分时可打至小数后第二位。汇总计算时将按四舍五入的原则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3)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推荐排序前两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2.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公告要求,作废标处理。 2.2.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报价和小写报价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报价为准;若出现投标报价金额与投标下浮系数计算金额不一致的,以投标下浮系数计算金额为准。 2.2.4中标资格的确定 招标人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2.2.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 1、项目合同价计算方式: 本项目按固定单价方式承包,合同价为电梯全包服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所有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费用、电梯年费(质检年审)费用、保险费用、检测检修费、因电梯保养问题导致电梯复验的费用、日常耗材及软硬件设备的主材费用、维修费(含电梯主机、钢丝绳、轿厢、相关型号电梯电路板、元器件、空调、显示器、零配件等所有部件)和免费提供维修配件费用、培训费、管理费、办证费用、驻场人员的人工费(含星期六日及节假日加班、24小时值班、基本工资、津贴、特殊情况所需支付工资)、税费、合理利润、风险费用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本项目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审定为准。 2、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服务费用按季度进行结算,每个季度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需提供每个季度服务费用明细给招标人,招标人办理完请款手续后的30个日历天内支付该季度的实际服务费用。(每季度的实际服务费用=每季度服务费-每季度考核扣罚)。 (2)每期付款前,中标人需出具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国家税率政策调整相关税率的,合同价格应作相应调整后结算,不再另外签署协议。因中标人未能及时提供有效发票,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时间,同时不承担相关责任。中标人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由中标人承担。 (3)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中标人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每期付款前,乙方需出具合法等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结算方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按实结算,结算时根据考核情况、月固定单价、经招标人书面确认的中标人实际服务时长计算,最终结算价以招标人审核为准。 (2)每季度考核扣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每低1分扣减本季服务费用合同总额的2.5%(即扣罚金额=(90-考核得分)×本季服务费用合同总额×2.5%);服务质量考核评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每低1分扣减本季服务费用合同总额的5%(即扣罚金额=(85-考核得分)×本季服务费用合同总额×5%);服务期内,若有两次考核未能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注:以上评分扣减服务费用的方式为累加扣减。 八、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范本由招标人提供。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维保台账及维保内容
十、服务要求(本项目维保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维保内容及要求 1.机房 1.1检查曳引机有无漏油,曳引机应有适量润滑油、油标应齐全,油位显示清晰,限速器各活动润滑部位也应有可靠润滑。 1.2测速器与变压器有无异常响声及振动。 1.3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 1.4限速器 1.4.1限速器绳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均不大于0.5mm,曳引轮、导向轮对铅垂线的偏差在空载或满载状况下均不大于2mm; 1.4.2限速器运转应平稳、出厂时动作速度整定封记应完好无拆动痕迹,限速器安装位置正确、底座牢固,当与安全钳联动时无颤动现象; 1.5控制柜检查。 1.5.1检查控制柜无异音、无异响、无异常温升,确认检查; 1.5.2控制柜清洁除尘,主回路控制线螺丝紧固,电阻管螺丝紧固; 1.5.3各接触器、继电器、触点检查; 1.5.4各电子板、变频器的吸尘处理,插接检查; 1.5.5绝缘电阻定期检查,动力回路绝缘电阻≥0.5MQ,信号回路绝缘电阻≥0.25Mg。 1.6电源 1.6.1电梯电源应专用,并应由建筑物配电间直接送至机房; 1.6.2电梯电源的电压波动范围不应超过±7%; 1.6.3机房照明电源应与电梯电源分开,并应在机内靠近入口处设置照明开关。 2.井道 2.1轿厢门和自动门机构检查 2.2对门机轴承加注锂基润滑脂情况的检查; 2.3传动链条张力的调整; 2.4安全触板动作应敏捷可靠,其碰撞力不大于5N; 2.5在轿厢门完成关闭,安全开关关闭后,电梯方能行驶; 2.6对活动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油脂,每年清洗一次; 2.7门滑块螺丝紧固及磨耗检查; 2.8轿门踏板、路轨清理,门导靴检查。 3.轿厢 3.1轿厢照明、轿内指层、指令及指示灯检查; 3.2应急灯检查、电话检查及电池供电时间记录; 3.3导靴磨损程度检查; 3.4安全钳弹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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