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电缆通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5 11:07:28 阅读量:
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电缆通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电缆通道工程 已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三水佛燃热电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电缆通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电缆通道工程位于三水区西南街道水都基地,工程建安工程费约351.66万元。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如下: A线:自水都能源站北侧围墙外(A1)至110kV白金线#12改接点(A2),新建110kV单回电缆通道长约1×0.187km,其中,单回路电缆沟1×0.127km,单回路埋管1×0.06km。新建D3电缆终端场围墙及设备基础,电缆终端场围墙中心尺寸18×14m,围墙高度3.0m。采用施工围蔽376m。 B线:自110kV洲峣甲线#11(B1)至洲金线新#13(B2),新建110kV单回电缆通道长约1×0.295km,其中拖拉管长1×0.235km,电缆沟长1×0.06km。新建D1、D2电缆终端场围墙及设备基础:D1电缆终端场围墙中心尺寸18×14m,围墙高度3.0m;D2电缆终端围栏中心尺寸12×12m,围栏高度2.5m。 2.3 计划工期: 2.3.1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3.2 施工工期要求:18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4 招标控制价: 3975311.80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招标控制价为3516589.25元,勘察费招标控制价为85891.69 元,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172830.86元,暂列金额200000.00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次招标内容和范围为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电缆通道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相关资料和相关要求为准): 2.5.1勘察设计范围及内容 (1)勘察设计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分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阶段,各阶段内容包括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与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与设计,以及施工过程的配合服务和竣工图编制服务等。 (2)勘察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含地质勘探、地形测量与地下管线测量、物探及与之配合服务和后续服务工作等; 2)设计:①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等规范文件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设计后续配合服务等项目实施所需设计的内容;②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并承担相应的专家评审及会务费用;③竣工图编制;④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审报建、各专业报审等工作。 2.5.2工程施工范围及内容: (1)工程施工范围 本项目设计范围内全部的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电缆通道工程。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工程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包括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项目管理、现场整体组织及各专业协调和配合的总承包管理服务、竣工结算报告编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和审计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总协调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再列项计费。 3)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分项分部分验收和各专业验收等。 4)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 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6)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等工作。 2.6 承包方式:勘察设计费按固定总价包干,建安工程费按固定总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 2.7.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 (1)勘察质量要求:坚持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工程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相关工作及成果应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及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要求。勘察成果应符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勘察成果须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 (2)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7.2施工质量要求:工程施工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验收质量合格标准。设备购置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以下(1)和(2)和(3)项资质: (1)勘察资质: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4.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同时获得“建筑业企业”和“工程设计企业”和“工程勘察企业”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分别获得对应行业诚信编号,即:具备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需获得“建筑业企业”诚信编号,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单位需获得“工程设计企业”诚信编号,具备勘察资质且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的单位需获得“工程勘察企业”诚信编号。)。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一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相关要求(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证书须符合《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2021 年 10 月 29 日发布)有关规定(如有最新发文,按最新的发文为准)。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它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1月至2023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4.7.1 对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7.2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 1月至2023年 6 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8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 1 月至2023年 6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9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9.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9.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9.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9.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9.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9.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获取时间:2023 年 7 月 25 日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5.2.1现场获取:投标人需凭登记资料,前往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采购部(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三楼))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5.2.2线上获取:投标人于获取时间内将登记资料的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gddz36@126.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登记资料,完成投标登记确认后将向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登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5.3.1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登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参加登记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登记) 5.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5.1.3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每页加盖公司公章方为有效,需递交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处。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 年 8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楼)。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dz.winhui.com.cn/)网站发布。
9.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3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2023 年 7 月 25 日
招标采购/Bidding
业务展示/Show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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