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采购 > 招标信息
招标采购/Bidding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6 15:07:02 阅读量:
0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设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政数监管核〔2022〕26号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护红巷53 号(原佛山市第四中学旧址,简称四中地块)和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 6 号(佛山市中医院总院本部院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57013.60平方米,包含现状院区地块及新建地块。其中老院区保留建筑面积约156783.4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03401.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5016.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3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八项设施、单列大型设备用房、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康复治疗区、治未病中心、名老中医工作室以及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及配套建设的人防及地下车库等内容。本项目建设投资约为1091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约为92329.95 万元。具体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3 设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取得市财政部门审核的主体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为止,各阶段时间要求:

2.3.1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方案;

2.3.2规划报建:设计方案确定后或收到招标人关于开始规划报建工作的指令后30日历天完成规划报建资料编制;

2.3.3初步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9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含项目概算编制);

2.3.4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45日历天内完成土方及基坑支护施工图、桩基础施工图设计,其余部分在随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合计105日历天,其中专项或专业工程标段施工图设计按招标人节点要求完成;

2.3.5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重新报审时间为5日历天内;

2.3.6设计变更完成周期要求:施工期间或施工图出具后需要发生设计变更的,中标人收到设计变更意向后2日历天作出书面回复,如需出具设计变更图纸于3日历天内完成;

2.3.7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提交设计范围内相应的设计成果文件,上述设计周期已包含中标人对设计成果的内部校对审核时间,招标人、使用人、审图机构和规划、市财政等部门的审查审批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范围内。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5613126.22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2.5.1.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设计任务书,按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的各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在用地范围(红线范围)内完成(包括但不限于):

2.5.1.1建筑、结构(含减隔震专项设计)、电气、给排水、暖通、装饰装修(室内外)、幕墙、智能化(含光纤到户、信号覆盖及有线电视)、消防、人防、电梯、基坑支护、室外市政、园林景观、泛光照明、海绵城市、医疗专项(物流系统、放射防护、医用气体、净化工程、医疗纯水系统、高压氧舱、实验室、污水处理等)、机电抗震设计、绿色建筑、绿色建材应用设计(按佛山市最新规定)、节能、厨房(土建及二次深化设计)、停车场交通系统(含车位划线)、标识导视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室内外标识、导视、医院VI等系统)、永久用电(含10KV线路)、太阳能利用、装配式建筑(如有)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含规划总平面设计、规划管线综合设计及CPI报建、规划设计条件中除交评外的其他技术论证)、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和本项目所有内容相关的设计配合服务。

其中,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全过程设计跟踪及协调工作(包括缺陷责任期);

(2)配合招标人进行建设全过程的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规划报建、初步设计评审及备案、施工图审查及备案、预算审查、深基坑评审、竣工图备案等工程所需的必要内容);

(3)提供主要材料和设备参考品牌,提供招标采购配合服务;

(4)审核并确认专业或医疗专项工程深化设计文件,加盖设计人章;

(5)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其他专项施工单位进行必要的设计交底;

(6)工程施工过程至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设计变更及施工现场服务;

(7)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图(以经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签证为依据),并出具审核意见;

(8)配合BIM单位的工作,校对BIM咨询成果并根据咨询成果优化设计;

(9)其他保证工程顺利完成所必须的配合服务。

2.5.1.2本项目需采用减隔震技术,并满足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要求,对部分建筑进行装配式设计(如需),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并负责组织上述工作相关的专家评审、论证会议。

2.5.1.3与使用人委托的医疗工艺流程咨询单位互相配合,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

2.5.2.设计规模: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项目概算不超过109100.0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不超过92329.95万元)。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除合同约定的调价情形以外,工程设计收费折率不随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

2.7 质量要求:

2.7.1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等上位规划的要求;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设计任务书和使用人的使用功能需求文件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其他建设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成果满足概预算的编制要求,满足本阶段的设计审查或施工需要,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满足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技术要求(如有),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经济合理性及时限性负责。

2.7.2绿色建筑设计:须依照规划设计条件(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的要求进行绿色建筑设计。

2.7.3永久用电设计(含10KV线路):符合国家、行业及地区现行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和深度要求,满足本项目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供电专业机构的审查。

2.7.4海绵城市设计:依据《海绵城市建设国家建筑标准设计体系》(建质函[2016]18号)、《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建城函[2014]275号)、《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佛府办[2017]12号)、《佛山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等,达到相关国家和省、市级设计规程(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

2.7.5概算编制质量要求:满足现行概算定额、概算指标、费用定额和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要求和规定。

2.7.6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进行设计,承诺获得部级或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

2.7.7配合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设立的设计事务所除外)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①②项资质: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结构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机电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4.2.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工程设计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72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8219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38219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

9.4 本次招标及后续事项使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代建业务专用章(1)或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章”。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谭工  

联 系 人:李工、陈工   

电    话:0757-86368669      

电    话:0757-82298632       

传    真:  /             

传    真: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ddz15@126.com 

 

我们欢迎你!
德正全国热线:
0757-82622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