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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Bidding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1 11:08:56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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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由招标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护红巷53 号(原佛山市第四中学旧址,简称四中地块)和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 6 号(佛山市中医院总院本部院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57013.60平方米,包含现状院区地块及新建地块。其中老院区保留建筑面积约156783.4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03401.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5016.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3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八项设施、单列大型设备用房、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康复治疗区、治未病中心、名老中医工作室以及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及配套建设的人防及地下车库等内容。本项目建设投资约为109100.00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约为92329.95 万元。具体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3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结算的结算价备案或确认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663925.9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招标内容:为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和既定发生的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阶段

服务内容

1

设计

阶段

1.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或审核第三方单位出具的初步设计概算,提出专业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配合根据招标人审核意见及使用单位需求调整概算内容,出具概算编制/审核报告,同步提供相应经济指标分析表及技术指标分析表,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向佛山市财政部门申报项目概算等工作,并配合完成概算财审的对数工作,直至取得概算审核结论书。

2.对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按同档次对比原则,通过查询造价信息、询价等方式进行审查、补充及完善,并提交书面报告。

3.按招标人要求参加设计方案论证会议、工程图纸会审、变更论证等专题会,提出造价专业意见。

4.对不同的设计方案进行方案比较分析,提供专业意见,提出优化建议,出具书面报告。

5.负责根据批准的设计概算,提出工程项目的各专业工程和各阶段造价限额指标。

6.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编制详细的工程成本预测和分析,以作为进度和成本控制的目标;随设计的深入定期分析工程成本、定期修正资金计划。

7.按招标人要求编制/修订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2

招标

阶段

1.负责编制招标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包括设计图纸修改后相应清单及控制价的调整),编制过程中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及规格、设计做法等提出专业的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配合招标人审核意见及使用单位需求调整预算内容,出具编制报告并同步提供相应经济指标分析表及技术指标分析表,涉及市场询价定价的须同步提供材料定价相应的依据说明。

2.协助招标人向佛山市财政部门申报项目预算备案工作,按要求负责完成对数工作,直至备案完成。

3.负责根据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用户需求书等进行市场调查、询价或预估,编制设备、材料询价清单。

4.负责根据项目的标段划分方案,包括各标段工程(所有各类标及各标段)承包内容、界面,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计算施工定额工期。

5.协助编制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相关规定、结算条款或特定条款。对合同方式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解决办法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供招标人参考。

6.协助解答招标疑问,复核中标候选人的经济标及审核施工合同清单价款,确保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施工合同的签订工作。

3

施工

阶段

1.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包括图纸会审后相应的预算调整)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审核主要材料数量、清单及单价,审核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提出调整意见及合理化建议,同步提供相应经济指标分析表及技术指标分析表,涉及市场询价定价的须同步提供材料定价相应的依据说明。

2.按委托人要求编制/修订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3.复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工程量偏差、单价分析的合理性等问题,复核合同清单价款、测算或审核设计变更和签证的费用。

4.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含编制方案及实施计划),制定项目总体投资进度计划,根据实际进度与实际投资和计划投资作分析比较,分析成本偏差的原因和修正项目投资进度计划;审核工程进度款,包括但不限于对施工单位、设备供应商及各服务单位的请款资料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5.调研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设备材料的市场价格动态信息,对施工方案、材料选用提供成本控制建议。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人工机械主材设备价格造价影响分析,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主动、及时地发现并汇报可能影响投资的事项,并提出相关改善建议,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达到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

6.编制采购项目(含政府采购类项目)的预算及复核进度款。

7.负责协助招标人进行第三方的合同索赔处理,参加合同变更谈判,协助处理合同变更,维护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8.负责建立支付台账、工程变更管理台账、动态投资台账,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工程结算价预估分析。

9.积极配合招标人,控制、优化工程变更,根据工程用途及市场行情,提出建设性的优化方案。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及变更的落实情况,为准确计量掌握真实资料。检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及时、完整、真实。

10.定期召开造价控制会议,会审现场签证、工程变更的工程量和造价预算,确认变更价款。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交工程变更(包括:图纸会审、图纸修改、工程洽商等)对造价影响分析,及成本控制报告,并收集整理相关会议记录。适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核实有关设计变更及签证,及时了解工程情况,并进行必要的拍照、摄像,留取证据,确保计量准确和审核完整真实。

11.对不同的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方案比较分析,提供专业意见,提出优化建议,出具书面报告。

4

结(决)算阶段

1.按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结算(含过程结算),出具结算审核报告,配合招标人申报项目结算到佛山市财政部门备案,按要求负责完成对数工作,直至备案完成。

2.审核工程结算报告并负责对数(含核对项、量及价格等),审核采购项目(含政府采购类项目)的结算,审核项目所有服务单位的结算,出具结算审核报告。

3负责收集和整理结算依据资料,收集有关工程费用方面的签证资料,核对单据并及时归档。

4.审核其他费用,出具审价报告。

5.负责组织建立结算台账。

6.配合财务决算以及完成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造价事宜。

5

其他

1.协助招标人按要求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

2.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所有成果文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及造价咨询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

3.招标人安排的其他造价管理工作。

4.配合招标人内部或者政府部门对招标人的审计工作。

5.义务配合使用人解决试运行阶段的消缺服务、物资采购、小额工程相关工作的造价咨询服务,且不得推诿拒绝,工作期限至正式独立运营为止(如有)。

6.如有任何工程上的纠纷,中标人须应招标人的要求就有关仲裁或诉讼事务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为招标人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据、证人证言以及出庭作证等,签署必要的文件等。中标人应此项工作所支出的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无论工程是否已经结算完毕。)中标人不得以服务费付款争议或者服务期满为由拒绝或怠于配合,否则由此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须按合同文件要求提供驻场服务。

(2)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出席会议:根据招标人需要,出席和成本控制、造价咨询有关之设计会议、工程会议、成本会议,并提出成本控制相关建议及方案。

2).市场调研:根据项目需要,及时进行市场调研工作,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对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环境进行调研,包括对地方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各种法令、条例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诸因素之调研;

工程造价行情调研,包括向当地施工单位及供应商的询价、了解同类工程造价水平、材料及劳务市场的价格调查等。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按实际需要调整服务内容,配合项目之发展计划及满足招标人之要求。

4).按招标人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招标人成本工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指定的成本划分口径、招标人视工程情况给定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成本后评估报告范本等。

5).在成本控制方面主动提醒招标人注意相关问题,并提供合理降低工程成本之方案。

(3)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折率不随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

2.7 质量要求:

2.7.1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2.7.2配合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8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915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915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

9.4 本次招标及后续事项使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代建业务专用章(1)或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章”。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谭工  

联 系 人:李工、陈工   

电    话:0757-86368660     

电    话:0757-82298632       

传    真:  /             

传    真:0757-8185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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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gddz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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