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1 11:08:56 阅读量:
1.招标条件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由招标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护红巷53 号(原佛山市第四中学旧址,简称四中地块)和佛山市禅城区亲仁路 6 号(佛山市中医院总院本部院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57013.60平方米,包含现状院区地块及新建地块。其中老院区保留建筑面积约156783.48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103401.5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75016.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838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医疗八项设施、单列大型设备用房、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康复治疗区、治未病中心、名老中医工作室以及感染性疾病科病房及配套建设的人防及地下车库等内容。本项目建设投资约为109100.00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约为92329.95 万元。具体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2.3 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结算的结算价备案或确认为止。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663925.9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和规模: 招标内容:为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和既定发生的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2)造价咨询服务全过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出席会议:根据招标人需要,出席和成本控制、造价咨询有关之设计会议、工程会议、成本会议,并提出成本控制相关建议及方案。 2).市场调研:根据项目需要,及时进行市场调研工作,并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对当地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环境进行调研,包括对地方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各种法令、条例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的诸因素之调研; 工程造价行情调研,包括向当地施工单位及供应商的询价、了解同类工程造价水平、材料及劳务市场的价格调查等。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按实际需要调整服务内容,配合项目之发展计划及满足招标人之要求。 4).按招标人要求,全面贯彻执行招标人成本工作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指定的成本划分口径、招标人视工程情况给定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成本后评估报告范本等。 5).在成本控制方面主动提醒招标人注意相关问题,并提供合理降低工程成本之方案。 (3)其他要求详见“合同条款”的相关约定。 2.6 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折率不随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服务周期变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任何变化而进行调整。 2.7 质量要求: 2.7.1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2.7.2配合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的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8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15日 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5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的为准。
9.其他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9.4 本次招标及后续事项使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代建业务专用章(1)或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公章”。
10.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Bidding
业务展示/Show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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