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设备节能检测服 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12:01:26 阅读量: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设备节能检测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1〕2号、佛发改投审〔2023〕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财政资金 。 本项目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设备节能检测服务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人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湖涌片区禅港路以北、弘德北路以东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占地面积79920.97㎡,总建筑面积273107.31㎡,地下2层,地上1、2、5、7、20层,地上部分包括医疗综合楼、宿舍楼、感染楼、污水站、液氧站、高压氧舱等。 2.3 服务期限:从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之日起4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检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检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招标人的要求。 2.4 招标控制价:¥962,632.5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的设备节能检测服务及配套服务等,具体内容以检测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其中,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于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历天内,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及招标人审批。 (2)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使用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协调工作,确保检测工作满足项目进度需求。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且结算价不超过签约合同价。 2.7 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及设计要求。当国家、行业和地方验收标准不一致时,以较高标准为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主要招标内容:建筑节能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无显示认证项目的,则需另提供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附表)。 4.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类别(企业类别:建筑工程检测机构)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2024年 1 月 4 日 8 时 30 分起至2024年 1 月 8 日 17 时 30 分止。 5.3 报名地点: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 5.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室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http://fszj.foshan.gov.cn/ywxt/djxmglzx/zbgg/zbgg/index.html)网站、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hinadezheng.cn/)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其他9.1招标人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http://fszj.foshan.gov.cn/ywxt/djxmglzx/zbgg/zbgg/index.html)网站、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hinadezheng.cn/)网站发布进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及登录上述网站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谢工 联 系 人: 李工、陈工 电 话: 0757-82137731 电 话: 0757-82298632 或0757-82305865 传 真: 0757-82299688 传 真: 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djzx_tzk@126.com 电子邮件: gddz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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