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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Bidding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2 16:07:02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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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0605-04-01-647534

投资项目名称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标段(包)名称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五星社区小塘工业大道东86号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66314.97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期建设24万吨浅圆仓,仓容按散装小麦计,包含建设21米直径单仓仓容0.8万吨浅圆仓30座;建设工作塔及卸粮坑、提升塔、地磅房及地磅、消防水池,迁建发油台;建设配套生活区,包括配套用房(管理及生活设施)、移动式门卫,以及库区道路、场地硬化、临时预留硬化、水电管网铺设等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49374.2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66314.97万元人民币,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55341.31万元。

招标内容

本项目工程监理是指本项目规划批复红线范围内及必要的红线外的道路、管道等市政接驳等工程的施工(含采购)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专业的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建筑、结构、室内装修、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暖通、电梯、基坑支护、室外市政(含红线外道路、管道等市政接驳)、园林景观、海绵城市、绿色建筑、标识导视系统、永久用电(含10KV线路)、临时设施、临时用电、固定家具、光纤入户、无线通讯设施、粮储工艺设备等。具体以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约定的范围为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1733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7866180.0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工程监理企业)

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状态显示为“正常”(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 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5.1 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相关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能清晰反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对应的专业及有效期。      

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被锁定不得超过一次。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5.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在建项目不得超过一

项。

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1月至     2024年6月)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多个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两个及以上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不超过两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当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项目已超过两个时,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监理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7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投标确认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网站中的“服务指南”。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2 招标文件一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7月12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5日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5日  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30分。

1.2 开标时间:2024年8月5日9时30分。

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开标时间

2024年8月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温工

联系电话

0757-82305517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李工、陈工

联系电话

0757-82298632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3039263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招标项目编号:GC2024(SZ)WZ0020

 

2.招标条件

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4〕7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食品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佛山市粮食储备库二期项目施工监理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4〕9号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3.监理服务期:自签订本项目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预计监理服务期为1733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4.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

 

5.质量要求: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并应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配合本项目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6.安全文明监理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按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配合本项目获得“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7.投标保证金

7.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8.其他

8.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2 参与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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