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勘察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
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5.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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