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020-440604-84-01-016115
|
|
招标条件
|
1.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3〕6 号、佛发改投审〔2024〕16 号批准(备案)建设。
2.本招标项目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核〔2025〕5 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智能化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智能化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更正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编号
|
A01-440604-2025-0003-005-2026-01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办事处亲仁路6 号(佛山市中医院本部院内)以及新增四中地块及周边规划用地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国有资金:0%,私有资金 :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境外私人投资:0%,政府投资 :100.00%,其他国有 :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项目建设规模: 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新建建筑面积 103100.05 平方米,计容面积 :67522.23 平方米,基底面积 :11526.31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医疗综合楼,
|
|
总床位 500 床,地上十层;2.发热门诊楼(平疫结合),床位 100 床,地上五层;3.高压氧仓、液氧站、两层地下室等其他功能建筑。项目总投资约8900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为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电话交换系统、厨房弱电智能化、室外弱电智能化、人防弱电智能化、无线室内分布式信号覆盖系统、以及位于发热门诊楼二楼的信息机房及信息科的多联机空调系统(不含多联机系统配电电缆)等。
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成本加酬金, □其它
3.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
|
招标内容
|
本招标项目建设内容分为 1 部分:为佛山市中医院扩改建项目智能化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电话交换系统、厨房弱电智能化、室外弱电智能化、人防弱电智能化、无线室内分布式信号覆盖系统以及位于发热门诊楼二楼的信息机房及信息科的多联机空调系统(不含多联机系统配电电缆)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设计(设计不提高造价、不降低标准),设备与材料的供应及其运输、包装、现场仓储,系统及应用软件开发(如需)、确保系统兼容、设备安装、布线施工(包括线管及线槽的施工)和电气接线,接地设备与材料的供应与施工,系统测试、调试以及与相关系统的联调,系统正式移交使用人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技术培训和系统正式移交后的技术服务与支持,编制系统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以及上述工作所需的附件、工具、备品备件、资料的提供。同时还应配合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管
|
|
|
理及竣工验收、与其他专业承包单位的交接配合、与其他相关专业系统的对接,保证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及正常运行等。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技术规格书、工程量清单为准;当承包范围出现争议时,以发包人认为最有利于工程实施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定额工期: 278 日历天,计划工期: 27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7 年 04 月 08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8 年 01 月 11 日 本工程须于 2028 年 11 月 30 日前完工并通过验收,且在施工总承包和总承包管理标段验收后,配合完成联合试运转及验收工作。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
|
10,015,820.71(元)
|
|
投标保证金
|
200,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
求(包括但不限
于资质人员、业
绩等要求)
|
1. 法人资格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级资质。
3. 投标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 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盖章
4.1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对《诚信投标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 省外进粤企业要求
5.1 省外进粤企业须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
6.3 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办理登记手续。
6.4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5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5年 12 月至 2026 年 5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
6.6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7.1 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
|
7.2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7.3 近 3 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4 目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7.5 目前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名单。
8.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8.1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载明的竣(交/完)工验收时间为准) ,完成过 1 项单项合同价为 800 万元或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业绩。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求提供三类:一是中标通知书、能够证明其合法合规获得项目的有效文件中的一项;二是合同协议书、分包协议书中的一项;三是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完工验收鉴定书中的一项。需提供三类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当提供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能够体现投标人单独完成的工作量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要求。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的补充说明
|
1.具体资质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类别、等级达到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不得提高资质等级。招标项目要求同时具备多项资质的,应当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
2.一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注册有效期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有效期截止日期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广东省外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当地政策文件办理注册并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 周岁当日为准)
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关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冻结 ”是指被“冻结 ”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招标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5.“处罚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 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 ”范畴。
6.“骗取中标 ”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 “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 ”工程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 ”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 ”是指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 3 年, 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
|
|
7.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应同步核查本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公示状态,若发现本单位虽已通过信用修复、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撤销失信状态,但上述网站尚未更新公示状态的,应将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如信用修复证明、行政复议决定书等)作为附件纳入到投标文件中,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决策,投标人未履行查询义务或未按要求附具相关证明文件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佛山 市 ) “ 工 程 建 设 ” 栏 目 。
https://ygp.gdzwfw.gov.cn/ggzy -portal/#/440600/index ,业务咨
询 电 话 : 0757-83990765 、
0757-83991581。
|
|
获取纸
质招标
文件的方式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 年 06 月 30 日
|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6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 年 07 月 23 日 09时 0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成功上传。
|
|
开标时间
|
2026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与投标截止
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具体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岭南大道 2号佛山新城中欧中心 D 座 1 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公开招标适
用)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 ·佛山市)。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 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
|
招标人(异议接
收单位)
|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 2 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谭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36863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邮编
|
528000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 22 号之一部分
|
|
项目代理联系人(项目负责人)
|
区工
|
联系电话
|
0757-82298632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309126
|
|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佛山市政务服
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2309126
|
|
投诉处理部门
|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
|
联系电话
|
0757-82309126
|
|
|
设局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招标文件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 自愿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并带齐个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的人员信息、权限和事项)当场提交与核验(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对开标程序和结果无异议。
4.本招标项目将按照《佛山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 网 址 : https://www.foshan.gov.cn/fszsj/gkmlpt/content/6/6093/post_6093573.html#3504 ) 开展标后履约监督管理工作。
5.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配合本项目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
6.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配合本项目申报“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
7.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0757-830392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