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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汕岛旅游开发项目规划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日期:2018-11-28 17:11:16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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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汕岛旅游开发项目规划方案设计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汕岛旅游开发项目规划方案设计;

2、招标人:广东顺德东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4、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出的要求编制《大汕岛旅游开发设计规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宏观背景分析,现有旅游资源评价,省内类似项目旅游市场竞争分析,目标与战略、形象品牌、市场营销策略规划,资源与环境保护,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空间及经营性项目布局,岛内旅游交通规划设计,旅游设施规划设计,服务体系规划,分期实施计划,风险及效益分析,政府层面支撑该项目可持续发展的相关保障措施、扶持政策等。

5、规划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旅游规划通则》第7点“旅游区规划”的相关内容。

(2)符合以下指导思想:

①通过项目的规划开发,以发展促保护,以保护助发展,保护项目地优越的自然环境。

②通过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改善、提升项目地的自然生态环境,同时调整项目地的产业结构,为周边农村群众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收入提供长效机遇。

③为当地市民提供休闲、健康好去处,并服务珠三角旅游市场。

(3)规划设计文件编制具体要求:

①研究以旅游开发为导向,提出具体的发展项目及旅游各要素,整合大汕岛的旅游资源。

②分析项目概况。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自然环境、资源特色、地域分析等现有背景及资源条件,对项目作出整体规划方案。

③强调资源及环境保护。确保项目的建设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都有正面积极的影响,确定规划范围内的核心开发区域与开发强度,划定控制开发区域与不开发区域。

④科学规划各功能板块布局,景观、旅游服务设施及附属设施系统的规划设计。

⑤项目规划开发设计。明确开发目标、步骤、措施和方法,清晰项目开发、经营的理念、项目元素的组成、具体项目的功能设置,根据项目的综合条件提出规划、建设、运营(营销)科学、中肯的管理意见。

⑥分析市场对本项目的需求,在了解大众需求的基础之上,分析投资与经济回报、社会效益等因素,阐述本项目建设的连带效益对当地经济、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

⑦项目风险分析。充分评估项目建设、后期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前做好风险的防范措施。

⑧对项目进行总体投资概算与经济效益分析。

⑨分析梳理现行省、市、区相关领域扶持政策,争取项目得到上级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支持。

6、资料成果提交:

(1)成果质量要求:

①中标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符合本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颁发的法规、标准、规划和要求,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②中标人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完整齐全。

(2)提交的成果数量要求:

中标人需提供8套印刷文本及整个项目的资料成果(光盘刻录电子文档),若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增加提供印刷文本的数量,则当增加的数量少于8份时,不另行计取费用;当增加的数量超过8份时,超过的部分另行计取费用。

7、资金来源:区旅游部门已申请的资金中统筹安排。

8、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0日历天内完成规划编制最终方案并验收合格。

9、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10、招标控制价:暂定¥990,000.00元(大写:玖拾玖万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高级或以上职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小写:¥19,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形式及要求:

  (1)投标人须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金额一次性转入或汇入到指定账号:

  收款单位: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佛山祖庙支行

  账    号:44425401040004142

  (2)投标保证金的到账要求: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1日历天(即:2018年 12  月 5 日17时30分前)已到达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予受理或取消投标资格;

(3)投标人应在汇款或转账凭证上注明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可简称,但不作统一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并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招标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 12 6 10 00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电话:钟工、科工,0757-29828048、0757-29381352。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李工,0757-82298632。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经济部分等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

(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业绩(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须体现其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以及业绩内容。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必备条件,如在投标时提供,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它。

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柒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评审项

评分标准

分值

报价得分

报价得分:M=N-100 ××F

其中 N(分):投标报价权重分值,为10分;

P(元):投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

Q(元):评标基准价(取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F:偏离扣分分值,当P≥Q,F=0.3 ;当P<Q,F=0.2 。

注:计算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有效小数,本项最低得分为0分。

10分

企业荣誉、综合实力

1、投标人单位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认证内容须为:旅游规划设计),得5分;

 

2、投标人的资质、荣誉、综合实力进行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5分;良:10分;中:5分;差:1分。

注:投标人可提供: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景区行业协会或旅游规划协会的成员单位、获得国家级或省级相关荣誉奖项等证明材料。

【须提供证明文件或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0分

人员投入

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专业管理(专家或顾问)人员水平的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须提供各管理人员的技术职称或作为专业领域专家(或顾问)等证明文件或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的专业情况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10分;良:7分;中:4分;差:1分。

注:专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人文地理、旅游管理、经济管理、景观学、历史文化、建筑、环境艺术设计、园林等专业类别。

【须提供各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的证明文件或有效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0分

初步方案

投标人对本项目基础资料的理解、规划方法、技术路线的合理性、工作阶段划分与进度的合理性、规划总体纲要是否完整合理、参加本项目的优势与有利条件的评价、后期服务及措施情况、其他合理化建议和项目承诺等方案的综合评价(横向对比):

优:30分;良:20分;中:10分;差:5分。不提供不得分。

30分

业绩经验

投标人曾完成过的旅游规划项目业绩,对其规模、数量、类型等因素作横向对比:

优:20分;良:15分;中:10分;差:5分。

【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0分

合计

100分

 

 

注:

(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支付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委派的人员到场提供咨询服务及实地考察后的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30%。

(2)中标人提交规划方案的初稿并经招标人确认后的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70%;

(3)中标人提交送审稿及并通过专家评审会或专家论证后的 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90%;

若本项目不需要召开专家评审会,则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报告编写,并通过招标人审核确认后的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价的90%;

(4)中标人提交最终正式报告,并获得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或专家评审意见且办理结算手续完毕后的30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结算价的100%。

注:每笔款项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支付申请资料及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本项目使用区财政资金支付,30天内为招标人完成所有审批手续,但实际支付实际以政府相关部门支付时间为准。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应按照本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订本项目合同,对投标文件及澄清材料中出现歧义、不确定的内容等解释均以招标人的理解为准。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本招标公告、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它们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共同达成的书面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项目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本招标公告;

  (5)中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澄清材料;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注: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2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成果归属:

(1)本合同项目的一切规划方案的版权等所有权益归招标人所有。

(2)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按合同提供的规划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规划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涉及第三人权利而引发争议,由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中的计费类别“服务”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20%。具体费用最终以实际中标价格计算确定为准),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中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1、投标承诺函

2、投标文件索引表

 

 

 

 

 

 

招标人:广东顺德东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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