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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5-15 08:05:22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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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发改资函〔2019〕132 号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部分招标事项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进行简易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

2.2 项目建设地点: 佛山市禅城区湖涌片区

2.3 项目概况: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湖涌片区,项目占地面积8018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4.7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8.2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设置直升飞机停机坪,医院建成后编制床位1200张,门诊可满足日均10000人次。本项目总投资约24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和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约19.6亿元)。

2.4 本次招标内容范围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范围:按照国家或广东省或佛山市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的要求(如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或省颁布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对本项目提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及验收服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

(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依据项目设计文件,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在规定的期限内,编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编写水土保持方案,参加专家评审会;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及完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向招标人提交通过审查的正式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成果文件和水土保持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监测:根据已通过的水土保持批复文件,以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粤水水保[2012]94号)、《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 277-2002)进行水土保持监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本项目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测,并按规定向当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按照本项目已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水土流失因子监测。水土流失影响因子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变化情况、项目占用土地面积、工程建设扰动地表面积、项目区水土流失量、土石方挖填数量、弃土弃渣量及堆放占地情况、项目区林草覆盖度、林草成活率。

b.水土流失状况监测。主要包括: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变化情况,水土流失量变化情况,水土流失对下游及周边地区造成的危害与发展趋势。

c.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主要包括:防治措施的数量和质量,林草措施成活率、保存率、生长情况和覆盖度,防护工程的稳定性、完好程度和运行情况,径流、泥沙拦蓄量及土壤侵蚀防治效果等各项防治措施的拦渣保土效果。

d.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即工程施工是否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进行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3)水土保持验收: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16号令)要求,配合相关行政部门开展对项目的水土保持验收事宜,并编制提交相关水土保持验收资料,满足水土保持验收的所有要求。并将水土保持验收有关文件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批,取得水土保持竣工验收意见。

(4)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施工期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水土保持工作指导意见,为招标人提供与水土保持相关的咨询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为:260000.00元。

2.5 服务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周期如下:

2.5.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编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2.5.2根据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按工程进度进行水土保持监测,至本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开始之日止;

2.5.3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成后,40日历天内完成水土保持验收。

2.6 质量要求: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验收工作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要求: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4.4.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暂停)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

5.2 报名时间:2020 年515830分起至 2020 年5191730分止。

5.3 报名地点: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三楼招标采购部)。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报名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2020 年52514 时00分至150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 年525150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开标室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2号楼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3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核查。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http://fszj.foshan.gov.cn/fszjj/ywxt/djxmglzx/zbgg/zbgg/index.html网站、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chinadezheng.cn/)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谢工

电    话:0757-82305865

传    真:0757-82299688

电子邮件:djzx_tzk@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李工、陈工

电    话:0757-82298632

传    真: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gddz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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