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北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水泵机组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09-11 10:09:51 阅读量:
佛山市三水区北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水泵机组设备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佛山市三水区北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产﹝2017﹞21号,招标人为佛山水业三水供水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佛山市三水区北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水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佛山市三水区北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水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主要包括北江水厂二期水泵、配套电机及其附件的供货。包括水泵的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技术指导、调试、验收、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 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表:
2.3 招标控制价:3300000.00元 2.4 供货期:合同生效后 150 天内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安装现场或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点,具体供货期限以招标单位通知要求为准。 2.5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安装现场或佛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点。
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投标人资格 4.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授权分支机构,具备从事本项目主设备(水泵)的经营范围。 注:如营业执照中未能准确反映该单位相关经营范围内容的,须提供本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能体现经营范围内容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投标人可以是本项目主设备(水泵)的生产制造商,或者为授权销售代理商;投标人为授权销售代理商的需提交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同一品牌的设备只接受一家单位递交投标,如设备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设备制造商的投标。若出现两名或以上参与投标的同一品牌授权销售代理商,则只接受投标报价最低的代理商。 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近五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水泵制造商有生产并销售过单泵流量≥7000m3/h、工况点水泵效率≥86%等两个参数同时满足的单级双吸中开卧式离心泵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书)关键页、验收报告复印件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提供使用该合同货物的工程名称、规模、投入运行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资料供招标人核验。 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0年09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6.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 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2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 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采购/Bidding
业务展示/Show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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