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清远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佛山三水大塘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10 17:02:27 阅读量:
佛山-清远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佛山三水大塘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佛山-清远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佛山三水大塘段)工程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核准[202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管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三水区境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清远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佛山三水大塘段)工程天然气高压管道约3.8公里,管线自大塘调压站出站,沿厂区环园南路向北敷设,折向东沿厂区兴唐路敷设,进入程洞村沿村西侧边界向北敷设至清远边界。设计压力为8.0MPa,管径DN500,设计规模为供气能力约30万标准立方米/小时(约26亿标准立方米/年)。项目总投资约6478万元,其中一类工程费用约4488万元。 2.3 计划工期: (1)设计周期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6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佛山-清远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佛山三水大塘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的主要内容: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含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包括各专业配套工程);根据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意见修订施工图以及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设备材料采购技术资料编制;工程设计变更、重新绘制设计变更图;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相关报建配合;设计报审所需的技术文件和汇报材料编制;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完成竣工图审核、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场站的设计内容包括:工艺、电气仪表、SCADA系统(站控室机柜接线端以外)、深井阳极(如有)、站内阴极保护系统、建筑、结构、室内外装修、给排水(含房屋建筑及站场区域)、电气(含信息化、智能化系统)、通风空调、通讯、消防、防雷、环保节能、泛光照明、园林绿化、站内外道路给排水等专业设计及其他配套工程的设计。 管线的设计内容包括:工艺、结构、阴极保护系统、光纤预警系统、外加电流保护(深井地床)系统及其他配套工程的设计。 (2)施工的主要内容:佛山-清远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佛山三水大塘段)工程管道、设施设备安装、试压,土建工程及场内道路、光纤预警系统中光缆的敷设(包括机柜前光缆、硅芯管以及定向钻保护套管的敷设、光缆的全线连接等)、绿化等配套工程的施工。包工、包料(甲供设备材料除外)、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本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36,280,000.00元。 2.5承包方式: (1)设计费:按固定折率包干。 (2)建安工程费用:按固定折率包干。 2.6甲供设备材料:线路管材、主要管件、线路截断阀、绝缘接头、补口热缩材料,不包含定向钻防腐层外防护;场站工艺设备包括:工艺撬装设备、管材、管件、阀门、清管装置、放散管、电气仪表及根部阀、电缆、光纤预警系统专业设备材料(含线路光纤,不含硅芯管、定向钻保护套管以及光纤接头)、自控专业设备材料。 甲供材料供货地点:线路管材、工艺撬装设备、清管装置、放散管由招标人通知供货商送货至施工现场,中标人负责卸货,其余甲供材料由中标人到招标人仓库自行提取。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相应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管道输送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A1级、GB1级及GC1级。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级)资质,同时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③项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①GA1乙级(或以上级)(适用于在2019年5月31日前取得许可证的级别)或GA1级(适用于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许可证的级别);②GB1级;③GC1级。 4.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备上述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成员单位为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若为非联合体,投标人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须分别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有省外投标人的,则该成员单位须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燃气(或热力)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0 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人员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6.1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0 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总负责人由设计单位拟派): 4.7.1 对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燃气(或热力)相关 专业 高 级职称。 4.7.2 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7.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0 年8月至2021年1月)为拟派项目设计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2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6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16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
2021年02月10日
招标采购/Bidding
业务展示/Show Busin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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