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20 12:12:49 阅读量:
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佛发改投审〔2021〕2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使用人为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本项目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以佛政数监管〔2021〕5号核准(适用于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湖涌片区禅港路以北、弘德北路以东地块 2.2 项目建设规模: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 252558.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83538.07㎡,地下建筑面积69020.33㎡,包括医疗综合楼(含门诊、眼科、急诊与医技、病房、科研行政楼)、感染楼、宿舍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高压氧舱、衰变池、停机坪和地铁联络通道及室外配套道路、管线、园林工程等,其中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241865.38㎡(地上20层、地下2层)、感染科楼建筑面积3283.11㎡、宿舍楼建筑面积5926.22㎡、液氧站建筑面积171.14㎡、污水处理站建筑面积1015.55㎡(地上1层、地下2层)、高压氧舱建筑面积297.00㎡。 2.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联合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 2.3.1 生产准备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中标人收到供货通知之日止,中标人根据工程实际需求,对所涉及电梯进行设计、对电梯底坑、井道及机房深化设计、进行前期土建跟踪、及与本项目各专业(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的接口配合等。 2.3.2 生产周期为:180日历天(预计2022年12月至2023年6月),即中标人收到供货通知之日起不超过180日历天全部电梯必须到货,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按招标人要求的到货时间、电梯型号规格、数量以及交货地点进行交货。 2.3.3 安装期:180日历天(预计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即从中标人收到招标人进场安装通知之日起计;依照工程实际进度,配合工程要求分批安装、调试,通过预验收并取得合格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 2.3.4全部电梯设备所涉及安装、验收必须在项目竣工验收前5个月完成并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项目工程进度变更需要修改工期的,中标人应配合实施,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6546738.45(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包括佛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电梯工程(包括67台垂直电梯及38台自动扶梯)的设计、生产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安装、调试、培训、检测验收、竣工资料归档等,还包括电梯底坑、井道及机房深化设计、前期土建跟踪、及与本项目各专业(建筑、装修、结构、低压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通信系统等)的接口配合、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服务等。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内容详见图纸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 2.7.1符合国家、地方有关特别是强制性规范、规程与技术标准,以及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并依法取得合格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其他对于使用电梯依法必须具备的证书及文件。 2.7.2配合本项目参建单位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唯一授权文件)。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申请人参加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申请的,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申请。投标人如为拟投货物制造商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2.2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②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许可包含乘客电梯A级、自动扶梯C级或以上)。 4.2.3投标人须满足①或②的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②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级别为B级,安装维修电梯类型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 4.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4.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2月2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现金,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14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4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 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号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22号之一 邮 编: 528000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谢工 联 系 人: 李工、陈工 电 话: 0757-82137731 电 话: 0757-82298632 或0757-82305865 传 真: 0757-82299688 传 真: 0757-81854265 电子邮件: djzx_tzk@126.com 电子邮件: gddz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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