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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在建道路宗地测量 招标公告
日期:2018-10-29 17:10:37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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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在建道路宗地测量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城区在建道路宗地测量;

  2、招标人:佛山新城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

4、工作内容(分两个包实施):

包1:为CBD二期周边路网涉及共约177325.342平方米道路用地进行宗地测量,并绘制宗地测量图;(招标主体:佛山新城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包2:为华阳路三标二期、华阳路南延线(含华阳桥)道路工程(三乐路以北约150米)、华阳路南延(三乐路至佛山一环段)、岭南大道南延线(富华路至三乐路段)、岭南大道南延线(三乐路至佛山一环段)、汾江路南延线(裕和路至三乐路段)、裕和路与规划北滘环镇北路连接线,涉及用地共约873965.54平方米道路用地进行宗地测量,并绘制宗地测量图。(招标主体: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自筹;

6、技术、质量要求:测绘成果需申请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所审查及招标人验收合格。测量单位外业采集数据和上交成果须按顺德区测量主管部门要求的程序、标准、格式执行。

7、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

8、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9、招标控制价:

包1招标控制价:¥30763.99元(大写:人民币叁万零柒佰陆拾叁元玖角玖分);

包2招标控制价:¥154633.5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陆佰叁拾叁元伍角陆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丁级(或以上级)资质(业务范围为: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

3、企业业绩:

2015年10月1日至报名截止之日至少独立承接过一项市政道路或公路宗地测量(或土地测量或地籍测量)的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包1和包2的项目负责人可互相兼任):

4.1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

4.2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8年4月至2018年9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1月6日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6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人、联系电话:科工、0757-29878058。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顺德测绘企业信息网正常入库企业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盖公章(如有)、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

(6)企业业绩(附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须体现其合同签订时间以及业绩内容。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须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时提供,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如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近半年社保证明(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拟投入本项目团队人员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近半年社保证明(如有,上述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服务方案;

(10)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电子光盘(带外光盘封套,须在光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是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五、投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包1招标控制价:¥30763.99元(大写:人民币叁万零柒佰陆拾叁元玖角玖分);包2招标控制价:¥154633.56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陆佰叁拾叁元伍角陆分);

投标人的包1报价、包2报价必须低于各自的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必须同时对包1、包2进行报价,并根据招标文件中对包1、包2的工作内容、要求等约定同时承接包1、包2项目,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六、评标办法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定标环节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2.1 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2.2定标环节:

(1)采用投票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企业资质及业绩情况、投标承诺、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选,并以投票形式决定,最终以通过票数为评委成员数一半或以上且得票最多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票次多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招标人不承诺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4)中标资格的确定

招标人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向招标人提交评审推荐意见,招标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人数量:1名)。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七、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结算方式:

宗地测量服务采用固定总价包干。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和数据采集、测量费、食宿交通差旅费用、宗地图编制、修改完善及成果制作费、雇员、外聘专家(如有)及办公费用等各项费用,成果验收、评审专家费、外租场地费(如有)、报审费用、后续技术服务、管理费、规费、税费、全额含税发票、保险、完成本项目可能发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及其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和利润,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或补偿。

2、付款方式:

(1)中标人提交合格成果报告且经招标人确认后,支付至合同价的60%;

(2)测绘成果经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测绘产品质量管理所审查通过后,招标人一次性支付合同剩余款项。

(3)每期付款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该期相应金额的发票,方可办理支付手续;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八、合同工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九、合同签订

(1)中标人须在合同前,提供中标人在顺德测绘企业信息网入库的相关信息;

(2)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十天内需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分别与佛山新城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合同范本详见附件。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1、投标承诺函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合同范本  

 

 

 

 

     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佛山新城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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