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城核心区周边道路雨污排水管网普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24 17:06:46 阅读量:
佛山新城核心区周边道路雨污排水管网普查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佛山新城核心区周边道路雨污排水管网普查项目; 2、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佛山市佛山新城; 4、项目概况、范围:本项目为对佛山新城核心区周边道路雨污排水管网进行普查。佛山新城核心区周边道路包括汾江南延线(裕和路至三乐路段)一二标段、岭南大道南延线(富华路至三乐路段)、华阳路南延线(三乐路至一环段)、华阳路南延线(三乐路往北150米)、裕和路与规划北滘环镇北路连接线道路工程、CBD二期周边路网工程、君兰路(裕和路至岭南大道段)等市政道路的雨污水管道总长约58.24km。 5、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采用CCTV或QV检测仪器对指定范围的雨污排水管网进行检测形成普查成果,出具评估报告及与之相关的服务工作。 6、招标控制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30,297.48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零贰佰玖拾柒元肆角捌分)。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工期: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全部普查,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续服务期:普查成果及评估报告经招标人审批通过之日起满1年。 9、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按实结算形式。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7月5日15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开始接收文件)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天虹路龙舟广场二期(德国港销售中心对面)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会议三室递交投标资料,联系电话:张工,0757-29878058。 3、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递交的须提供)、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当面递交密封文件。 5、招标代理联系电话:钟工、区工,0757-82629337。
五、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经济部分等组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以下文件须加盖公章): (1)封面; (2)投标文件索引表; (3)投标承诺函(含报价); (4)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根据本项目的评分因素提供CMA认证证书、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分因素加分条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7)根据本项目的评分因素提供企业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书关键页,包括显示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合同盖章页等类似项目业绩内容;合同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签订的合同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能够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证明文件或成果文件关键页或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分因素加分条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8)根据本项目的评分因素,提供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文件(身份证、职称证、业绩证明文件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服务团队人员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职称证、注册证、上岗证或岗位培训证等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不作为资格审查必备条件,但作为评分因素加分条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9)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必须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同时必须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以U盘为载体)。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文字部份使用word,证件证书等扫描图像文件插入在word中。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在U盘外注明投标单位及项目名称)放在投标文件密封袋内密封后按时送交招标人。无论中标与否,上述文件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文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文件,招标人有权拒收。 2、投标文件的制作、不同文字文本的释义均以简体中文文本为准,重要的外文资料须附有中文译注。 3、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公章必须为投标人公章,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4、投标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正副本分开分别装订;投标文件必须密封,正副本装在一个密封袋内,封口处盖公章。
六、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系数的方式填报,由投标单位根据企业自身实力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以总价下浮的方式在投标承诺函中填写。其中: 1、下浮系数=(企业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100%;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930,297.48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零贰佰玖拾柒元肆角捌分)。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对于不响应此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 3、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为:100%,投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备注:中标价=招标控制价×中标下浮系数。) 4、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人现有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本招标控制价说明等)、工期、款项支付和结算方法、投标人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风险、市场因素、投标人自身综合实力等情况进行谨慎投标和报价。不接受投标单位对于上述情况以及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的异议。投标单位的投标投标报价必须小于或等于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系数,否则为无效标。 5、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合同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相关税费、规费以及企业利润等。任何报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履行项目合同义务,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包括现场条件等),通过合理预测与准确核算后,可达致预期效果,满足约定的验收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因素、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并包括在投标报价之内。
七、评标办法 1、开标环节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须派员出席开标会,否则视为默认结果。 (2)宣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开标前,由递交投标文件顺序的前三名投标人代表全体投标人对全部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当众检查。经检查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 (4)招标代理机构对经检查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进行启封唱标。 (5)当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如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启封并现场退还,本项目招标失败。 (6)招标代理机构将记录唱标内容,并当场公布。开标记录由唱标人、投标人代表和有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如唱标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须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接受并同意开标记录。 (7)招标单位不向投标人退还开标拆封后的投标文件。 2、评标环节 (1)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①招标代理机构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 ②招标代理机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③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则本项目将视为招标失败。 (2)招标代理机构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人进行定标环节。 (3)澄清与补充说明(如有)。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表述不清晰或者有误的内容、文字作澄清、说明或补正。 3、定标环节: (1)采用综合评价法定标。由招标人组建评标委员会,并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审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审得分相等时,以价格低者优先;综合评分相等、报价相等时,则采用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注:①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述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评审因素评分以该项“满分值”或“分值”为上限,“0”分为下限。如投标人未能按评审标准中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获取相应分值。 ②评审得分(投标报价除外)=各评委评分总和÷评委人数;报价得分按统一公式计算得分。 ③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单位的投标价可能低于企业成本,评委会将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书面形式认定投标单位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竞价,若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或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文件视为没有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废标处理。 (3)当出现投标报价中文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若出现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 (4)招标人在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等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5)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标活动。
八、项目结算方式及项目进度款支付 1、项目结算方式:综合单价包干,依据本项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预算书、中标单位的投标下浮系数、经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招标人最终支付给中标人本项目的结算费用,以招标人或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为准。 2、支付方式: (1)中标人完成全部普查,且提交的普查结果、评估报告经招标人审批通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 (2)中标人完成本合同项目后续服务工作、后续服务期满后,且所有成果资料移交招标人并办理本项目结算手续完毕后,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余款。 (3)中标人在每次申请招标人支付上述款项前,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必须与中标人的名称一致。
九、合同签订 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要求,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若双方对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而且不对中标人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若合同无法签订是由于中标人违反投标承诺造成,招标人同时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中标价20%的违约金。
十、其他 1、知识产权归属:经双方协商约定,本合同项目评估成果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所有知识产权权益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上述知识产权权益。 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中“服务”类别并下浮20%计取),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中标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十一、本项目非工程招标、非政府采购。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2、合同范本 3、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佛山市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4日
招标采购/Bidding
业务展示/Show Business
|